
公告日期:2023-04-28
债券代码:150810.SH 债券简称:18 水发 01
债券代码:151460.SH 债券简称:19 水发 01
债券代码:188081.SH 债券简称:21 水发 01
债券代码:188705.SH 债券简称:21 水发 02
债券代码:188946.SH 债券简称:21 水发 03
债券代码:152973.SH 债券简称:21 水集 01
债券代码:184295.SH 债券简称:22 水集 01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一、变更情况概述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时间配置和人力资源安排等原因,无法完成本公司 2022 年度集团审计工作,为保障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如期披露,经友好协商,现已解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
期 1 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能够保持审计业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公司已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服务协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作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变更前后审计机构工作的移交已完成。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经过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要求。
三、影响分析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是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正常需要,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