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31
2022 年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注册金额:人民币 45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 10.00 亿元,
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5.00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 5.0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3+2 年
增信情况:无担保
发行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主体 AAA、债项 AAA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期债券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本期债券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 3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
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2018 年 10 月 8 日,山东省
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通过《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亦做出同样调整。受机构改革影响,发行人原监事暂停履职,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再行确定。因此,发行人监事无法就相关事项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监事会无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债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监事缺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期债券的发行产生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2018-2020 年和 2021 年 1-3 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9,845.52 万元、10,386.19 万元、161,421.42 万元和 4,762.22 万元。公司经营性
现金流呈现较大波动性。2018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多所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主要是与外部合作单位间的往来款项和工程项目保证金。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存在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性不足的风险。
二、2018-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9、1.32、1.17
和 1.15;速动比率分别为 0.84、0.85、0.89 和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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