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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11:20:33 股吧网页版
184294:2022年河南省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2024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2022 年河南省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

2024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致 2022 年河南省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全体持有人:

鉴于:

1、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了 2022年河南省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22 年河南省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22 年河南省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
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债券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发
行完毕,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的约定履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对发行人 2024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和主承销商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公司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2022 年河南省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 父城文投债 01”)。

(二) 债券代码:2280116.IB(银行间市场);184294.SH(上交所)。

(三) 发行首日:2022 年 3 月 18 日。

(四) 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2 亿元。

(五)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7 年,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
金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或下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选择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六)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2022 年 3 月 22 日
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票面利率为 6.7%;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21 日,票面利率:3.70%。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或下调本次
债券存续期后四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

(七)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起
至 2029 年 3 月 21 日止。

(八) 债券担保:本次债券由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 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十)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或交易流
通。本次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以下简称
“22 父城文投债 01”,证券代码为 2280116.IB;2022 年 4 月 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以下简称“22 父城 01”,证券代码为 184294.SH。

(二) 付息兑付情况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
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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