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丰城市丰水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成立,经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
设立。
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300,000.00 万元变更为 500,000.00 万元,投资人
由丰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丰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丰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 100%。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的经营范围由政府公益性建设投资,资本运作,城市综合营运,
政府资源经营,国有资产营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项目建设投资,资本运作,城市综合营运,政府资源经营,国有资产营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经营范围由项目建设投资,资本运作,城市综合营运,政府资源
经营,国有资产营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项目建设投资,资本运作,城市综合营运,政府资源经营,国有资产营运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产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及总部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商会大厦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7NC9B4W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翔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建设投资,资本运作,城市综合营运,政府资源经营,国有资产营运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产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变化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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