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债券代码:184285.SH 债券简称:22 瀛洲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 瀛洲债”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2025 年 3 月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布的《2022 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4285.SH
2、债券简称:22 瀛洲债
3、回售登记期: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80 元人民币(本期债券设定了提前偿还本金条
款: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第 3 个计息年度
末未回售部分债券面值总额的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投资者回售情况
“22 瀛洲债”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2 瀛洲债”登记回售,回售
价格为债券面值(8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 瀛洲债”(债券代码:184285.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60,000 手,回售金额为 48,000,000.00 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2022 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 2025 年3 月 24 日至2025
年 4 月 21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48,000,000.00 元。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 号)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2022 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
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东吴证券作为“22 瀛洲债”的债权代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三、债权代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秋鸣、吴捷、李骏涛、王珑蓉
联系方式:0512-62938525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瀛洲债”回售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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