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5 09:39:36 股吧网页版
184285:2022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票面利率调整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5


债券代码:184285.SH 债券简称:22 瀛洲债
2022 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票
面利率调整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5.20%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2.50%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5 年 3 月 22 日

根据《2022 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2022 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
后 4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270 个基点,即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21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5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2 年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瀛洲债

3、债券代码:184285.SH

4、发行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在存续期的第 3 个
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5.2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9 年 3 月 21 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22 起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止。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3 月 22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2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票面利率为 5.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2.50%,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7 年(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21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说明

1、“22 瀛洲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相关条款中含如下表述: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 个基点。”

上述条款已明确发行人有权在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即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因此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2、参考 2025 年 2 月 14 日中债估值情况,22 瀛洲债不行权
的估值收益率为 2.2402%,因此下调利率为 2.50%较为合理公允。
本期债券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与同行业同资信主体一级市场新发利率或者二级市场收益率相比,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情况,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已对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合理公允进行核查,确认本期债券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且定价合理公允。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 9 号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0518-81087071

2、受托管理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王秋鸣、吴捷、李骏涛、王珑蓉

联系电话:0512-62938590、0512-6293852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临近杨高南路、世纪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20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