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债券代码:184282.SH/2280097.IB债券简称:22光谷东/22鄂光谷东债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
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
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
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
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本公
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为本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财务决算
工作,公司决定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截至本公告出具
日,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约定的审
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 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变更已经履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要求。
(三) 新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近一年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限制执业的情形。
(四) 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已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
议,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五)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时间
本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期限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双方无
进一步合作意向。本次变更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起生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工作移交已
办理完成。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良好。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之盖章页)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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