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30
2022年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 10.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 10.5 亿元
发行期限: 7 年期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
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
担保情况: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簿记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声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及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勤勉尽责声明
本次债券的法律服务机构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承诺: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信用承诺
发行人、各中介机构均已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若违反信用承诺书中的事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六、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中的安排。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在确认投资之前,充分了解本次债券的风险。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日后交易币种的汇率、利率、税金变动等所产生的风险,以及因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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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