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债券简称:22 阿克苏债 02、22 绿色 02 债券代码:2280098.IB、184280.SH
债券简称:22 阿克苏债 01、22 绿色 01 债券代码:2280007.IB、184198.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发生
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0 年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绿色实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事
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
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君安(2025 年 4 月 3 日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
的权利与义务。
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人员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翟云飞,男,汉族,1980 年 11 月出生。曾任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
镇政府科员,柯坪县财政局预算股长,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企财科科员,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阿克苏地区财政局经建科副科长,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阿克苏良信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变更前任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 2025 年 9 月 4 日中共阿克苏地区国资委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阿克
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董事会成员的批复》(阿地国资批[2025]47 号):
同意周青同志担任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免去翟云飞同志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周青,男,汉族,1984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
提县财政局科员,新疆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预算科及国库科副科长,新疆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2025 年 7 月至今任阿克苏良信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人外部董事发生变动事项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2阿克苏债01/22绿色01、22阿克苏债02/22绿色02”
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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