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9
关于2022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 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2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持有人
根据《2022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1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及《2021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约定,依据《关于召开2022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2022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84250.SH/2280061.IB
(三)证券简称:22 宁东 01/22 宁东债
(四)基本情况: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宁海宁东新城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完成发行,
债券简称“22 宁东 01/22 宁东债”,发行规模 11 亿元,发行利
率为 4.20%,期限为 7 年期,附加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由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2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3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
(四)召开时间: 2023年4月27日 至 2023年5月8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4月27日 至 2023年5月8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形式。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将使用简化持有人会议决议表决方式。针对本次会议议案,如持有人持反对意见,请于开会表决结束日(即2023年5月8日)17:00前将相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华泰联合证券联系人邮箱(xuchenhao@htsc.com),并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3个交易日内(即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至华泰联合
证券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润大厦A座32层,收件人:徐晨豪,电话:0571-85368679)。原件邮寄途中,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会议表决回执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则以扫描件为准;如上述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材料,则视为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事项无异议,即同意本次议案。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债权代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后无需为本期债券增加债权保障措施的议案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及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及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及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后,发行人及主承销认为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期债券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提请债券持有人审议关于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后无需为本期债券增加债权保障措施
的议案。
具体议案见《关于召开2022年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3年5月8日结束,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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