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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8 14:43:26 股吧网页版
18425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8


债券代码:184250.SH/2280061.IB 债券简称:22 宁东 01/22 宁东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以及
2016 年 9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债券部发布的《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
(五)》等相关规定,并且根据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宁海宁
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作为 22 宁东 01/22 宁东债的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冯建江、曾云、陈吉先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l、变更原因

为了保持审计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对 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轮换,并履行公开招标流程,根据招标结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招标流程的中标单位,故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中标通知书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生效。

本次变更已经过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2、新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及执业受限情况: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
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签署协议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

4、移交办理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新审计机构关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署,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完成必要的移交工作,对公司本年的审计工作不存在开展工作的障碍,工作已有序开展。

三、影响分析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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