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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4:37:52 股吧网页版
184242: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襄阳市经开区(东津新区)东津财政所一号楼

注册资本:600,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591495913Q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丹

营业期限:2012-04-01 至无固定期限

(二)企业的经营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受托从事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及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建筑材料收购、批发零售;从事辖区内城镇化改造和安置房建设。(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历史沿革

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系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名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襄阳市建设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共同发起设立,于 2012 年 4 月 1 日取得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20600000234705 的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缴注册资本 32,500 万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 65%,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17,500 万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 35%。
2018 年 12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公司股东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襄阳东津新区
(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共 100.00%股权转让给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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