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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30 15:31:03 股吧网页版
184242: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债券简称:21襄阳东津01/21东津01 债券代码:2180245.IB/152939.SH
债券简称:21东津小微债01/21东津02 债券代码:2180246.IB/152940.SH
债券简称:22东津小微债/22东津02 债券代码:2280051.IB/184242.SH
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2021 年襄
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 年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和“2022 年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以下统称“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对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出具本报告。

信达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 年)》等相关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在本报告中对有关财务数据及信息的引述均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达证券未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未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债券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风险。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2021 年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

1、债券简称:21襄阳东津01,21东津01;

2、债券代码:2180245.IB,152939.SH;

3、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亿元;

4、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50%;

5、债券余额:人民币1亿元;

6、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债权代理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襄阳市分行;

8、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债券对应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债券。

在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对于未回售部分债券,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5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40%、
30%、3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款,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5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40%、30%、3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三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对于未回售部分债券,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5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40%、30%、3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11、发行日:2021年6月28日;

12、付息日: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30日,若债券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若债券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

14、本金兑付日: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30日,若债券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6月30日;

15、担保方式:债券无担保;

16、信用等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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