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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3 15:44:16 股吧网页版
184237: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进贤01、2进贤发展债01”、“22进贤02、22进贤发展债02”债权代理人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184235.SH/2224001.IB 22 进贤 01/22 进贤发展债 01
184237.SH/2224002.IB 22 进贤 02/22 进贤发展债 02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 进贤 01/22 进贤发展债 01”、“22 进贤 02/22 进
贤发展债 02”债权代理人发生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 1888 号华侨城五期云域 9 栋 1 楼 108 室)

2026 年 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进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棚改安置房项目收益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进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贤城投”、“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盛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情况

国盛证券作为以下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全称

184235.SH/ 22 进贤 01/22 2022 年进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棚
2224001.IB 进贤发展债 01 改安置房项目收益债券(品种一)

184237.SH/ 22 进贤 02/22 2022 年进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棚
2224002.IB 进贤发展债 02 改安置房项目收益债券(品种二)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 号)的意见,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公司名称已由“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取得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根据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实施投资银行业务承接的公告》,原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签署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协议、合同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效,过往承接的受托管理业务均由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执行。

鉴于上述事项,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由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原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我公司认为上述债权代理人变更不构成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中约定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三、影响分析

本次债权代理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对公
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措施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国盛
证券作为“22 进贤 01/22 进贤发展债 01”、“22 进贤 02/22 进贤发展债 02”的
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国盛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国盛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22 进贤 01/22 进贤发展债 01”、“22
进贤 02/22 进贤发展债 02”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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