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0
债券代码:2280044.IB 债券简称:22 乐山高投债
债券代码:032100982.IB 债券简称:21 乐山高新 PPN001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2 年)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2 年)》。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1、《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2年)》“第二节 债券事项”之“四、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22 乐山高投债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金额”、“22 乐山高投债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2 乐山高投债截至报告期末实际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2 乐山高投债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金额:4.30 亿元
22 乐山高投债募集资金期末余额:0.00 亿元
22 乐山高投债截至报告期末实际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本期债券所筹资金 2.58 亿元用于浙江-乐山东西部扶贫协作电子信息产业园示范区项目,1.72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更正后:
22 乐山高投债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金额:3.47 亿元
22 乐山高投债募集资金期末余额:0.83 亿元
22 乐山高投债截至报告期末实际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 3.47 亿元,其中 1.75 亿元用于浙江-乐山东西部扶贫协作电子信息产业园示范区项目,1.72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更正事项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偿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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