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2025 年 8 月
声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编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债权代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债权代理人的承诺或声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作为“2021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2021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2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及“2022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出具本报告。
一、发行人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董事会成员、监事情况如下:
类别 姓名 职务
彭琳 董事长
朱国永 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 鲁健 董事、副总经理
许惠娣 董事、总审计师
李菁 职工董事
监事 宁艳 监事
原任职人员情况如下:
彭琳,男,1977 年 10月出生,历任长兴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长兴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地税局副局长,长兴县县委财政与国资工委委员,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兴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兴县财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长兴县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夹浦镇人大主席,浙江长兴金
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国永,男,1979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煤山镇经济发展办主任、小浦镇副镇长、和平镇党委副书记、长兴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鲁健,男,1988 年 10月出生,曾任工商银行浙江湖州长兴支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工商银行浙江湖州长兴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惠娣,女,1980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
任长兴县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会计、长兴县审计局财金科科员、长兴县审计局经责分局科员、长兴县审计局法规科副科长、长兴审计局法规与整改督查科科长。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审计师。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李菁,女,1986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
任湖州银行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查、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宁艳,女,1987 年 11 月出生,浙江长兴人,本科学历。曾
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公司业务部大客户部客户经理岗位(二级经理)、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融资)副总经理。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二)发行人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长国资办[2025]16 号),调整发行人董事会组成人员为彭琳、朱国永、李菁、丁骐、张瑞霞。
根据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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