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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2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2025 年 1 月

声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编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债权代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债权代理人的承诺或声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作为“2021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2021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2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及“2022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出具本报告。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邵建峰 监事会主席、监事

钱光明 监事

宁艳 职工监事

丁骐 职工监事

周倩 职工监事

原任职人员情况如下:

邵建峰,男,1973 年 1月出生,浙江长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钱光明,男,1976 年 3月出生,浙江长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宁艳,女,1987 年 11月出生,浙江长兴人,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公司业务部大客户部客户经理岗位(二级经理)、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融资)副总经理。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控法务部业务经理。

丁骐,男,1990 年 9 月出生,浙江长兴人,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周倩,女,1993 年 9 月出生,浙江长兴人,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国有企
业改革工作需要,以及发行人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到的《中
国共产党长兴县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免去邵建峰等同志国有企业监事职务的决定》(长财党委[2024]272 号),经股东同意,发行人撤销设置监事会,同时对相关监事会成员变动如下:免去邵建峰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免去钱光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职务;免去丁骐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免去周倩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变更后,由宁艳同志继续担任公司监事。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取消监事会以及监事变动事项已经股东同意,发行人
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正在推进中,尚未完
成。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取消监事会以及监事变动事项系发行人落实上级要求,不会对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对原有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
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发行人正同步推进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后续将持续关注上述
事项进展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特别提醒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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