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3:05:15 股吧网页版
184220: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
江北街道茗田社区人民北路 8 号 429 室)

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权代理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2025 年 6 月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声 明......2
第一章 债券概要......4
第二章 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7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8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1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化情况
......13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1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5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6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债权代理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17

第一章 债券概要

截至 2024 年末,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由财通证券担任债权代理人的债券包括:2021 年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和 2022 年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2021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97 号),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企业债券。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第一 期)( 证券 简 称 “ 21 东阳 01/21 东阳国投 债 01”,证券代 码
“152927.SH/2180238.IB”)的发行。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第一 期)( 证券 简 称 “ 22 东阳 01/22 东阳国投 债 01”,证券代 码
“184220.SH/2280026.IB”)的发行。

二、债券主要条款

(一)21 东阳 01/21 东阳国投债 01

1、债券名称:2021 年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人: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3、发行总额及债券余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2 亿元。本期债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和 2025 年 6 月 29 日,分别提前偿付本金 2.40 亿元和 2.40 亿元,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债券余额 7.20 亿元。

4、债券期限:7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例偿还本金,第 5 个计息年度偿还发行总额的 20%和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第 6、7 个计息年度分别按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后债券剩余额度的 5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第 3 年至第 7 年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本金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5、票面利率:4.27%

6、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8 年 6
月 28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6 月 29 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
续期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