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0 14:22:03 股吧网页版
18421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金松债”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0


债券代码:184212.SH 债券简称:22 金松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 金松债”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2 年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债权代理协议》,现就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所发行的“22 金松债”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2 年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22 金松债

3、债券代码:184212.SH

4、发行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2.00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5.3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
至 2027 年 1 月 24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本
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25 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2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一)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4212.SH

2、债券简称:22 金松债

3、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7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
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回售实施结果

根据《2022 年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2 金松债”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
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22 金松债”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7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 金松债”(债券代码:184212.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36,000 手,回售金额为 25,200,000.00 元。

三、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2022 年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
额不超过 25,200,000.00 元。

四、债权代理人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期债券转售工作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 号)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2022年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天风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