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健坤城 IFC 国际金融中心)
主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 O 二三年六月
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对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出具本报告。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 2023 年 4 月对外披露
的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金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释义...... 1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2
第二章 发行人履约情况...... 8
第三章 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11
第四章 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15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天盈债 01 指 2021 年第一期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2 天盈债 指 2022 年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中证鹏元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天盈债 01
1、注册文件和规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160 号注册,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9.5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4、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
期债券存续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的 20%、20%、20%、20%、20%。同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
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第 6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五年末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
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调或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的幅度为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五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9、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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