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2323820302N,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凯,公司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3号)。公 司 营 业期限:2014-12-03 至 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03 日成立,系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江苏海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苏海天验四字(2014)第 001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07 月 01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0,000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验并出具“苏亚苏验(2015)82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09 月 21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30,000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验并出具“苏亚苏验(2015)82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12 月 30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0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验并出具“苏亚苏验(2016)19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12 月 20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10,000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验并出具“苏亚苏验(2017)11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09 月 03 日,根据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000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验并出具“苏公 S[2020]B01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510,000 万元。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旅游、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与管理,乡镇规划服务,景区旅游观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4、本集团财务报告由相关负责人批准报出,批准报出日以签字人及其签字日期为
准。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报告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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