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2
证券代码:184196 证券简称:22首基01
关于召开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首钢基金”)于2020年1月16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20〕10号)文件核准发行企业债券,并于2022年1月13日发行2022年第一期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因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已成功发行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项目情况,经综合研究,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根据《2019年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84196
(三)证券简称:22 首基 01
(四)基本情况: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开发行 2022
年第一期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 7 亿元,
票面利率为 3.15%,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在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
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次支付。截至本决议公告日,债券余额 7 亿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2年第一期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2年8月17日
(四)召开时间: 2022年8月18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2年8月18日 至 2022年8月19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采用线上召开方式,不设召开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非现场通讯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于2022年8月19日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债权代理人联系人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债权代理人联系人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同时,将纸质版的材料邮寄给债权代理人联系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九)出席对象:1、截至2022年8月17日下午收市(15:00)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效参会持有人和代理人共24人,其所持(代理)表决票共5,600,000张(对应持有总额为
560,000,000元),占债券发行总张数的80%;2、发行人;3、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同意会议召集人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的议案》
议案详见附件1。
同意100%,反对0%,弃权0%
通过
议案2:《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期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详见附件2。
同意100%,反对0%,弃权0%
通过
四、律师参会情况
本次持有人会议由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周晨律师、孙莅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1与议案2已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获得表决通过。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备查文件:
1、《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第一期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六、附件
附件1:《关于同意会议召集人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的议案》
附件2:《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期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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