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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16:37:31 股吧网页版
18419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新锦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2


债券代码:184194.SH 债券简称:22 新锦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新锦 01”

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重点声明

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债权代理协议》、《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权名称: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新锦 01

3.债券代码:184194.SH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3.30%

5.发行总额:7 亿元

6.债券期限:7 年,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7.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8.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10 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
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

9.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 年 1 月 12 日

二、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2 新锦 01 的回售登记期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仅交
易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
统计,22 新锦 01 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80,000 手,回售金额为 80,000,000.00
元。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 15 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
利率下调 112 个基点,即 2025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01 月 11 日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为 2.1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限交易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80,000,000.00 元。
三、债权代理人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 22 新锦 01 转售申请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上证函〔2020〕116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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