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债券代码:184194.SH 债券简称:22 新锦 01
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3.30%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2.18%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5 年 01 月 12 日
根据《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 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112 个基点,即 2025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01
月 11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1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新锦 01。
3、债券代码:184194.SH。
4、发行人: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7 亿。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的第3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3.30%。
8、起息日:2022 年 01 月 12 日。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1 月 1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付息日为
2023 年至2029 年每年的 1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2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2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1 日)票面利率为 3.3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
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2.18%,并在存续
期的后 4 年(2025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01 月 11 日)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说明
“22 新锦 01”募集说明书中关于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相关条款表述如下:“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上述条款已明确发行人有权在第3 年末调整后 4 年的票面利率,即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因此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拟下调后的票面利率与同地区同行业同资信主体一级市场新发利率或者二级市场收益率相比,不存在严重偏离的情况,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情况,能够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对本次拟下调票面利率事项无异议。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 88 号天目医药港医药产业孵化园 A 座 8-9 层
联系人:朱卿
联系电话:18758592797
2、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牛武
联系方式:010-88005496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方式:4008 058 058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4 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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