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债券代码:2180533.IB 债券简称:21 内江小微债
债券代码:184189.SH 债券简称:21 内小微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终止评级并拟改聘
其他评级机构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0 年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投集团”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未经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内江小微债/21 内小微
1、债券名称:2021 年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2、发行人全称: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10 亿元
4、发行期限:3+2 年
5、发行时债项评级:AA
6、票面利率:4.50%
7、发行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8、交易场所: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评级终止情况
1、评级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经营范围:信用评级和评估、信用数据征集、信用评估咨询、信息咨询;提供上述方面的人员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
企业 2007 年 8 月 20 日前为内资企业,于 2007 年 8 月 20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终止对象
本次终止对象涉及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以及联合资信授予评级的债券的债项评级。联合资信授予评级的债券如下:
债券代码:184189.SH/2180533.IB
债券简称:21 内小微/21 内江小微债
债券全称:2021 年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3、终止前的评级结论
根据联合资信 2024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相关债项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4、终止时间及原因
经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发行人决定终止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信用评级,近期发行人已向联合资信发送了《关于终止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通知》,决定终止联合资信对发行人主体及债项的评级工作。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联合资信业务相关制度,联合资信决定终止对发行人主体及“21 内江小微债/21 内小微”债项的跟踪评级,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与评级机构友好协商,提出终止对发行人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后续发行人将重新聘请评级机构对公司主体及本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及时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存续的公司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21 内江小微债/21 内小微”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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