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2
第二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4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
第四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9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
第六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1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抵押或保证人情况 ...... 12
第八章 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13
第十章 其他事项...... 15
第十一章 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6
重要提示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4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成都农商银行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成都农商银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成都农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1]90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二、债券名称:2021年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21锦城债(184172.SH /2180512.IB )
四、债券发行额:人民币9亿元。
五、债券存续期:2021年12月23日至 2028年12月23日。
六、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采用提前偿还方式,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逐年偿还本金的20%。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5.2%,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债券存续期内第 3、4、5、6 、7年末分别按照发行规模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即在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和2028年12月分别偿付债券本金1.8亿元、1.8亿元、1.8亿元、1.8亿元和1.8亿元。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发行时信用等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本期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根据东方金诚于2024年3月5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关注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24】0068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一、债券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账户监管人、债权代理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
第二章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大林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868号德昆新天地二号楼20楼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交通设施维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咨询;房屋拆迁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会议及展览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水资源管理;破产清算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办公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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