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2
债券代码:2180512.IB 债券简称:21 锦城债
债券代码:184172.SH 债券简称:21 锦城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背景
根据温江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的工作部署,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及股权划转的股东决定》,同意将持有的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二)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温江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的工作部署,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及股权划转的股东决定》,同意将持有的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目前已完成工商登记。
变更前股权结构图如下:
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
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
有限公司
100%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新控股股东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04-07,法定代表人为李永成,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15MA61U5QA32,企业地址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光华
大道三段 1868 号 2 栋 1 单元 20 层,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
含:城市基础建设;销售:建筑材料、花卉、苗木;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公告日,该公司持有的我公司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情况。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变更前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
(四)事项进展
公司目前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由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经营状况稳健,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之签章页)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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