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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29 13:38:54 股吧网页版
184172: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9

2021 年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作为 2021 年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2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并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自于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开源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开源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开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4 日

注册资本:15 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大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 1868 号德昆新天地二号楼 20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交通设施维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咨询;房屋拆迁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会议及展览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水资源管理;破产清算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办公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植物园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医院管理;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体评级:AA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21 年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债券简称:21 锦城债;

2、债券代码:184172.SH、2180512.IB;

3、发行首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4、到期日:2028 年 12 月 21 日;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债券发行规模:9.00 亿元;

8、债券期限和利率:7 年、5.20%;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券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得利息进行支付。本期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本金金额的 20%、20%、20%、20%和 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
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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