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9
2021 年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注册额度 人民币 9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人民币 9 亿元
发行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 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
债权代理人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
发行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声明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20年成都智慧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20 年成都智慧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 年成都智慧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账户及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中的安排。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已订立了《2020 年成都智慧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债权代理人应按照《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债权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均已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二、本期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担保人未经审计的
总资产为 843,631.44 万元,总负债为 205,953.6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37,677.77 万元;2020 年度,担保方实现营业收入 89,955.01 万元,利润总额为 76,720.57 万元,净利润为 57,659.14 万元。担保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能够为本次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保障。但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可能发生负面变化,进而对本次债券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三、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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