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16
2021年第一期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注册金额 4.4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0.6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债权代理人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信息 AA/AA(主体/债券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开源证券股十份一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 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并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债券发行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对债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确认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是否纳入地方政府债务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偿债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收入和募投项目实施经营收益。
三、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律师声明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投资提示
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七、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35.78亿元、32.50亿元、31.49亿元和32.07亿元。近年来发行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投入,因此存在有较多的应收款项。这部分款项的回收与业主的支付进度有关,若未来无法按时收回欠款将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2、政府性往来款占比较高风险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5.34亿元、47.74亿元、54.68亿元和65.61亿元,该部分款项大部分为和当地政府及国有企业的往来款项。发行人承担了大量的政府性工程项目建设,公司政府性往来占比较高,若政府财力无法按期支付往来款项,将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3、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2018年 末 至2021年6月 末 , 发 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