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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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 2021 年度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企业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承诺声明:本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已发行未兑付优质企业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的优质企业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2021 年第一期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发行人全称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 21 粤环保绿色债 01、G21 粤环 1
发行规模 17.00 亿元
债券余额 17.00 亿元
债券利率 3.55%
债券期限(包括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2 日
和到期日)
该债券为 7 年期,同时附设第五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含权条款及报告期内行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报告期内该
权情况
含权条款未行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7.00 亿元,其中 9.50 亿元用
募集资金用途
于绿色项目建设,7.5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0 年第一期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发行人全称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 20 广业绿色债 01、G20 广业 1
发行规模 18.00 亿元
债券余额 18.00 亿元
债券利率 4.03%
债券期限(包括起息日
2020 年 8 月 19 日至 2027 年 8 月 19 日
和到期日)
该债券为 7 年期,同时附设第五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含权条款及报告期内行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报告期内该
权情况
含权条款未行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8.00 亿元,其中 8.00 亿元用
募集资金用途
于绿色项目建设,10.0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已发行未兑付优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2021 年第一期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资金
17.00 亿元,已使用 8.83 亿元,实际用于募投项目 1.33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 7.50 亿元,符合《2021 年第一期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报告期内,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末,2020 年第一期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资金
18.00 亿元,已使用 18.00 亿元,实际用于募投项目 8.0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
资金 10.00 亿元,符合《2020 年第一期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报告期内,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
(二)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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