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2
债券代码:1480527.IB 债券简称:14 京保障房债
2080095.IB/152454.SH 20 京保障房债 01/20 京保 01
2080188.IB/152522.SH 20 京保障房债 02/20 京保 02
2180494.IB/184146.SH 21 京保障房债 01/21 京保 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涉及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
进展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第一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
说明书》《2020 年第二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 年第一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14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4 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房中心”“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
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本次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诉讼与仲裁最新进展情况
1、北京永基力久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市燕通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案号:(2024)京 0114 民初 5574 号)
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告了《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
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相关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1)最新进展
发行人于近期收到北京永基力久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为北京永基力久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北京市燕通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
上诉人上诉请求:1)撤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24)京 0114 民初 5574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2)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即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赔偿成组立模设备生产的预制构件可得价款及钢制模具(成组立模设备)可得价款;3)驳回被上诉人的反诉请求;4)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鉴于案件正在审理中,故尚无法明确本次诉讼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发行人将做好诉讼应对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泰海通证券“14 京保障房债、20 京保障房债 01/20 京保 01、20 京保障房
债 02/20 京保 02、21 京保障房债 01/21 京保 01”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
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
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毛楠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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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