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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09:44:58 股吧网页版
184136:2021年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2024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债券简称:21 洪山 01 债券代码:184136.SH
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武汉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 6 号 3 层)

2021 年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权代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债权代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城投”、“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1
目录...... 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3
第二章 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8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4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15
第六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7
第七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8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
第九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1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2第十一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23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债权代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及其他事项...... 26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注册文件和注册规模

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205 号),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4.40 亿元的企业债券,所筹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 2021 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1 年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3、发行总额:人民币 4.40 亿元。

4、债券期限:7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6、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8、发行范围及对象: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4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不迟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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