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2024 年度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企业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承诺声明:本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已发行未兑付优质企业债券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已发行且尚在存续期的优质主体企业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全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 21 日港债 01/21 日港 01
发行规模 10.00 亿元
债券余额 2.30 亿元
债券利率 2.4%
债券期限 5(3+2)年
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到期日 2026 年 11 月 25 日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含权条款
年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
下调 0-300 个基点(含本数),最终调整的幅度以《票
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为准。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
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票面利率为 3.53%,经发行人充
分考虑了自身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决定将本期债
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113.00 个基点,即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
报告期内行权情况 率为 2.4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登记回
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回售有效期登记
数量为 770,000.00 手,回售金额为 7.7 亿元,本期债
券注销金额为 7.7 亿元。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其中 6 亿元用于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营运资金,4 亿元用于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
期工程的项目建设。
二、已发行未兑付优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2021 年第一期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0.00 亿元,已全部使用,其中 6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4 亿元用于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的项目建设,符合《2021 年第一期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本报告期内,2021 年第一期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合法合规性及投资进展情况
1.募投项目合法合规性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发行的 2021 年第一期山东港口日照港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部分均投入了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的项目。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项目由日照港集团负责建设和管理。该项目取得的相关审批(或备案等)文件如下:
(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可研报告审查意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已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出具《关于日照港岚山
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鲁交规划[2019]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