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集团”或“公司”)前身为日照港务局,成立于 1986 年,系交通部设立的国有企业,1989 年下放到山东省;2002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鲁政发[2002]38 号”文件,将日照港与省属的岚山港下放日
照市管理;2003 年 5 月 7 日,日照市市委办公室、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日办发
[2003]14 号”文件,将日照港务局、岚山港务局的企业及资产全部合并,组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岚山港务局的企业部分变更登记,成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2004 年 2 月 24 日,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并取得了日照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7110001805039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5 亿元,业经日
照大洋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4 年 2 月 24 日验证,并出具“日大洋会验字(2004)38 号”验
资报告。2010 年 7 月 10 日,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增加至 36 亿元,并经日照大洋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7 月 14 日验证,并出具
“日大洋会验字(2010)070 号”验资报告;同时将名称变更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国资字[2015]18号”文件通知意见,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土地使用权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 14 亿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 亿元,本次增资业经日照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
实信会验字(2016)第 1002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经山东省
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换原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100168357011L。
2020 年 6 月 3 日,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入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
产权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20]36 号)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入日照市政府持有的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划转完成后,本公司为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住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 91 号,法人代表:张江南。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属行业:交通运输辅助行业。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船舶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船舶引航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班轮运输;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口岸外轮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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