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债券代码:2180471.IB 债券简称:21高科专项债01
债券代码:184128.SH 债券简称:21 贵高 0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州高科城市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逾期未能清偿部分到期贷款的临时债权代理报告
债权代理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第一期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0年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1》(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贵州高科城市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高科集团”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华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因该支债券申报时间和发行时间存在间隔,导致债券名称不一致。2021 年第一期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和 2020 年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为同一支债券。
一、债券基本情况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134 号)批准,贵州高科城市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期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
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行
10 亿元,期限为 7 年,发行人主体评级 AA。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逾期未能清偿部分到期贷款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基本信息
债务人:贵州高科城市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性质:委托贷款
委托人:贵阳产控资本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
逾期本金:13000 万元
逾期利息:395.49 万元
利率:8%
起始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到期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二)逾期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贵阳产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控资本”)
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发行人提供借款 1.3 亿元,借款期限为 2 年,年利
率 8%,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该笔委托贷款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到期,双方原计划由发行人先行归还 200 万本金,并承诺以子公司贵阳高科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高新区‘高科一号’A 栋写字楼的部分楼层置换该笔债务为前提,产控资本对剩余 1.28 亿元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展期 1 年,但由于双方未协商好合同内容,未能成功签订展期合同。
目前,经发行人与产控资本反复协商,双方就逾期债项已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计划以高科一号 A 栋写字楼 25-33 层为标的置换该笔债务,相关协议目前正在签署中,同步按协议约定操作置换工作。
三、影响分析
发行人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对公司债务的偿付进行安排,正在积极统筹协调各方解决逾期事宜。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 151.22 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 16.72 亿元,银行贷款
117.89 亿元,其他债务 16.61 亿元。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
币资金余额为 4.65 亿元,流动比率为 2.77,速动比率为 0.43,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7.03 亿元,净利润为-0.2 亿元,发行人流动性较
为紧张,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自发行人发行信用债以来,有序完成了企业债券 21 贵高 01、19 贵高科的还本付息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或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华创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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