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9
债券代码:2180462.IB/184123.SH 债券简称:21 龙廷债 01/21 龙廷 01
债券代码:2280233.IB/184408.SH 债券简称:22 龙廷债 01/22 龙廷 01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1 龙廷债 01 和 22 龙廷债 01 重大事项债权代理事务临
时报告(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 2021 年第一期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21 龙廷债 01/21 龙廷 01,债券代码:2180462.IB/184123.SH)和 2022
年第一期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22 龙廷债 01/22 龙廷 01,债券代码:2280233.IB /184408.SH)的
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
“21 龙廷债 01/21 龙廷 01”和“22 龙廷债 01/22 龙廷 01”之《募集说
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约定,
现就“21 龙廷债 01/21 龙廷 01”和“22 龙廷债 01/22 龙廷 01”之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披露的《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告》:
一、股权变化背景
根据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重庆铜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梁建发”)以及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签署的《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基金以铜梁城区第二片区管网改造工程(华夏康城片区和白土坝片区)、铜梁城区第三片区管网改造工程(明月广场和新城片区)为投资项目向发行人注资 3,500.00 万元。发行人实收资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为 33,500.00 万元。发行人将于近期及时办理本次股权结构变化工商登记。
二、股权变化具体情况
本次股权变化前,发行人股东为铜梁建发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股权结构图如下:
重庆市铜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100.00%
重庆铜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89.67% 10.33%
重庆市铜梁区龙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次变化后,股东变化为铜梁建发、国开基金及农发基金,持股比例分别为 80.30%、10.45%以及 9.25%。本次股权变化后,发行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铜梁建发,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铜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变更前后的股东之间保持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正常,上述股权结构变化事项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不会对发行人治理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21 龙廷债 01/21 龙廷 01”和“22 龙廷债 01/22 龙
廷 01”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债权
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21 龙廷债 01/21 龙廷 01”和“22 龙廷
债 01/22 龙廷 01”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格按照“21 龙廷债 01/21 龙廷 01”和“22 龙廷债 01/22 龙廷 01”之《募
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