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债券简称:21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180457.IB
债券简称:21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119.SH
债券简称:22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280324.IB
债券简称:22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494.SH
“21 丽水城投债 01/21 丽城 01”和“22 丽水城投债 01/22 丽城 01”
2022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1 丽水城投债 01/21 丽城 01”和“22 丽水城投债 01/22 丽城 01”全体持有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1 年丽水市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和 2022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按照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上述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公司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上述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社大楼15-17层
法定代表人:叶茂
注册资本:30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包括国有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存量资产盘活;实业投资及城市建设资金调度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等建设(含代建)、开发、经营、管理及综合发展,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和
物业管理、中心城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农民公寓、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建设,廉租房建设管理;高层次人才及项目、产业园区的投资、招商、运营和综合开发;市区防洪堤的建设与管理、城市人工湖及内河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电开发(包括抽水蓄能开发);水源地保护,原水的生产和经营开发,自来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的安装维修,市政公用管道施工,污水处理和排水,给排水设计,供排水设备、自控仪表的安装和维修、给排水水质检测;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报告期末,丽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98.10%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90%股权。丽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跟踪评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暂未出具本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21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和《2022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上述债券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付息情况
“21 丽水城投债 01”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11 月 17 日;若在本期债券的第 5 年末,投资者选择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1 月 17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21 丽水城投债 01”已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付息。
“22 丽水城投债 01”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7 月 22 日为本期
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7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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