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21 09:54:09 股吧网页版
1841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董事、监事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1


债券简称:21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119.SH
债券简称:21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180457.IB
债券简称:22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494.SH
债券简称:22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280324.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董事、监事发生
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丽水城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基 本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变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法定程序,丽水市城 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进行了变更,具体如下:

事项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叶茂(董事长)、顾华洛、金萍、徐 叶茂(董事长)、顾华洛、金萍、

董事会成员

旭红 张丽红、陆斌、周爱标、彭芳芳

叶凯川(监事会主席)、陈晶晶、周 王宇斌(监事会主席)、叶凯川、王梦、
监事会成员

麟妮、刘俊夫、李建飞 陈海丰、阙鑫莲

此外,发行人已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成员组成, 其中由丽水市国资委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四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一名”修改为“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成员组成,其 中由丽水市国资委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一名”。公司章程修订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 备案手续。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由七名董事成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董事、监事的变更系经营过程中正常人事变动,非职工董事及监事已经 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职工董事及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上述董 事、监事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成。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1、新聘任董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张丽红

张丽红女士,董事,1981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三级律师,浙江省第
三届优秀女律师,现任丽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海外居留权。

(2)陆斌

陆斌先生,董事,1979 年 11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历任浙江省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浙江同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浙江同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开发部经理,丽水市同心材料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丽水市欧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海外居留权。
(3)周爱标

周爱标先生,董事,1968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8 年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历任衢州华大集团计财处处长,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公司产品经理,珠海理想科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