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1
债券简称:21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119.SH
债券简称:21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180457.IB
债券简称:22 丽城 01 债券代码:184494.SH
债券简称:22 丽水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2280324.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发生变动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丽水城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披露的《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发生变动,基本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起止时间 职务
1 吴小华 2016.07-2022.10 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小华:1968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无海外居留权,历任庆元县统计
局科员,庆元县经委生产技术科科长,庆元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综合科科长,庆元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庆元县经委副主任,庆元县经贸局副局长(其间:挂职任省经贸委技装处处长助理),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处副处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丽水市南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兼),丽水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招商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成员,丽水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招商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成员,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起止时间 职务
1 叶茂 2022.10 任命 党委书记、董事长
叶茂,男,1974 年 7 月出生,大学学历,无海外居留权,曾任丽水市建筑
规划设计院工程师、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副站长、丽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支部书记、丽水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处长、云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丽水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及副总经理、丽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海通证券作为“21 丽水城投债 01”及“22 丽水城投债 01”债券的债权代理
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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