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1
债券代码:2180453.IB/184116.SH 债券简称:21 闽国资债 01/21 闽资 01
2021 年第一期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关于新增董事、总经理的债权代理
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2023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第一期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0 年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西部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西部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审议情况
本次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52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福建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发行 15 亿元企业债券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9〕478 号),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福建省国资委授权公司领
导班子行使董事会职责),并形成《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19]46 号),同意发行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的企业债券。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闽国资债01”)。
2、发行主体: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注册文件:本次债券于2020年12月29日经《国家发展委关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0〕352号)注册成功,注册金额5亿元。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人民币2亿元,弹性配售额为人民币2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10年,附设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为4.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11、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21年11月15日。
12、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21年11月12日。
13、起息日:自2021年11月15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1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4、付息日:2022年至2031年每年的11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31年11月15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兑付日为2026年11月15日;若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