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4:52:40 股吧网页版
184109: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1-6 月份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和如东县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4日取得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2300000404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748199611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东峰,公司住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为城市基础建设投资、开发、服务;建材销售;水利工程投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历史沿革

2003年4月4日,本公司经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由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和如东县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出资6024.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66%,如东县建设投资公司出资390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34%,设立出资业经南通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通嘉会验(2003)104号验资报告。

2009年3月26日,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和如东县建设投资公司分别与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和如东县建设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次股东变更登记于2009年10月10日完成。

2010年8月3日,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增资24067.8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3999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南通晟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通晟会验(2010)1-053号验资报告。

2016年12月5日,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增资66001.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法人由周晓峰变更为潘瑜。

2022年2月16日,本公司法人由潘瑜变更为张东峰。

4、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4 年度 1-6 月份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0 户。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经本公司评估,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 1-6 月份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资产与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