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
报告
发行人: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2025 年 1 月
声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编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债权代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债权代理人的承诺或声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作为“2021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2021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2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及“2022 年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出具本报告。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类别 姓名 职务
彭琳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 鲁健 董事、副总经理
董泽宇 职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彭琳 总经理
鲁健 副总经理
原任职人员情况如下:
彭琳,男,1977 年 10月出生,历任长兴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长兴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地税局副局长,长兴县县委财政与国资工委委员,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兴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兴县财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长兴县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夹浦镇人大主席,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
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鲁健,男,1988 年 10月出生,曾任工商银行浙江湖州长兴支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工商银行浙江湖州长兴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泽宇,男,1988 年 11 月出生,曾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二)相关决策情况及聘任安排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批复》(长国资办[2024]19 号),同意董事会成员由彭琳、朱国永、鲁健、许惠娣、李菁(职工董事)组成,其中彭琳任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江海峰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长政干[2024]11 号),朱国永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彭琳的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勇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长政干[2024]8 号),许惠娣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三)新聘任人员的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类别 姓名 职务 变动情况
类别 姓名 职务 变动情况
彭琳 董事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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