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仁怀
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03 年 7 月领取了仁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 52038200001331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为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盐津街道飞天路 19 号,法定代表人:周祈飞。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263,211.98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43,711.98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地下管道、户外广告、公共停车场等)及政府委托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重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租赁及处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材经营、代表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城市房屋拆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和乡镇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及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乡村振兴项目投资建设。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4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仁怀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仁怀市城投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仁怀市城投商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仁怀城投中资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00 51.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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