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3
2021 年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
债券付息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
由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行的 2021 年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开始支付自 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2021 年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第一期)
2. 证券简称及代码:21 金投债,代码 184099
3. 发行人: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6.40 亿元;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在存续
期的第 3 个计息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 3.79%。
7.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28 日止。若投资者在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止。
8. 付息日: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的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的 10 月 29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 兑付日: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
10. 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逾
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 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79%,
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7.90 元(含税)。
3.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
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债券付息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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