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0
2021 年第一期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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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期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 住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 126 号)
发行人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 4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牵头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二零二一年 月 日
(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住所: 中国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商城路618号)
2021 年第一期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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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本
期债券偿债来源主要由募投项目收益及发行人经营收益构成。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 接受投资者监
督。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
三、 投资提示
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
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
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 并据
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 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应当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及其全体董事、 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应当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
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的, 应当
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 包
括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 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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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 接受投资者监督。
四、 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
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及信
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出具综合信用承诺书, 明确
了诚信自律要求和违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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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声明和承诺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已对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2021 年第一期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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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并仔细阅读本《 募集说明书》 中“第一节风险
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 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前, 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571.22 亿元; 本次债券发
行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9 亿元( 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
二、 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 ) 对本次债
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 债项评级为 AAA, 评级报告关注的主要风险包括: 公
司债务增长较快且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地铁运营利润较为依赖财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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