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30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承诺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的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主要由募投项目收益及发行人经营收益构成。发行人承诺不进行高利融资。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二、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本期债券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投资提示
本期债券已经在国家发改委注册,国家发改委同意本期债券注册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账户及资
金监管协议》、《差额补偿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的,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此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其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有能力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七、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八、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 年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 六安新城债”)。
(二)发行主体: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3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存续期间内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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