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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18:29:15 股吧网页版
18409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债券代码:184041.SH/2180362.IB 债券简称:G21 扬化 1/21 扬化绿色债 01
债券代码:184095.SH/2180430.IB 债券简称:G21 扬新 2/21 扬新绿色债 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的

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1 年第一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21 扬化绿色债 01/G21 扬化 1,债券代码:2180362.IB/184041.SH)、2021 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21 扬新绿色债 02/G21 扬新 2,债券代码:2180430.IB/184095.SH)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公告的《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的公告》,发行人对撤销监事会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免去曹媛媛、顾郁、徐晓东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免去时文皓、罗梅佳职工监事职务;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敏、李桂霞、周勇、窦晓君、宫文浦,其中张敏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原监事会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曹媛媛 监事

顾郁 监事

徐晓东 监事

时文皓 职工监事

罗梅佳 职工监事

(三)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张敏,男,大学学历,37 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招商局科员、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科员、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发行人融资管理部经理、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李桂霞,女,大专学历,51 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扬州
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发行人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周勇,男,大学学历,49 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仪征市水利局财审科科长、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兼),仪征市水交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水利工程总队队长,仪征市城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窦晓君,男,大学学历,52 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仪征市汽车工业园财政分局办公室主任,仪征市汽车工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局长,新城镇财政所所长。现任发行人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宫文浦,男,大学学历,53 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建设银行仪征支行信贷员主任、兴业银行仪征支行副行长、仪征市枣林湾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发行人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四)事项进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撤销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事项已经公司内部决议通过,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二、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人事变动,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信息披露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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