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5
债券代码:252618.SH 债券简称: 23 扬新 03
债券代码:251780.SH 债券简称: 23 扬新 02
债券代码:250845.SH 债券简称: 23 扬新 01
债券代码:182746.SH 债券简称: 22 扬新 01
债券代码:184095.SH 债券简称: G21 扬新 2
债券代码:2180430.IB 债券简称: 21 扬新绿色债 02
债券代码:184041.SH 债券简称: G21 扬化 1
债券代码:2180362.IB 债券简称: 21 扬化绿色债 01
债券代码:177261.SH 债券简称: 20 扬化 02
债券代码:167618.SH 债券简称: 20 扬化 01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相关企业股权结构,理顺国资管理关系,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及实现区域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仪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通知》及本公司有权机构批复,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新材料投资集团”)将所持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仪征经开”)51%股权无偿划转至扬州新材料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将所持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产业运营”)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股权划转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仪征经开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产业运营的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为保护本公司存量债券投资人的利益,标的公司股权受让方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月 15 日的存量无担保公司债券以及企业债券进行全额担保,对存量有担保公司债券以及企业债券在原担保方无法偿付时,对差额进行补足。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担保函及决策流程已完成。
三、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调整需要,发行人未来将继续围绕扬州化工园区招商引资和总体规划,从事项目配套服务业务。子公司股权划出后发行人资产、负债将同比下降,资产负债率降低。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及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
本公司对于存续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将积极落实存续债券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本息的如期兑付,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月修订)》和《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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