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2
证券代码:184095 证券简称:G21扬新2
证券代码:2180430 证券简称:21扬新绿色债02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1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根据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的《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告”),发行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丧失了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现定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上交所):184095
(三)证券代码(银行间):2180430
(四)证券简称(上交所):G21 扬新 2
(五)证券简称(银行间):21 扬新绿色债 02
(六)基本情况:本期债券起息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
发行期限为 7 年,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发行金额为 7 亿元,票面
利率为 2.68%,募集资金 1.00 亿元用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完善项目,1.00 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二期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0日
(四)召开时间: 2025年2月21日 至 2025年2月27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2月21日 至 2025年2月27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
以通讯形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2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债权代理人(详见下文债权代理人联系方式)。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债权代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债权代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债权代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同意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重要子公司股权划出)并追加兴仪投资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仪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通知》及发行人有权机构批复,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仪征经开”)51%股权划无偿转至扬州新材料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将所持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产业运营”)100%股权无偿转至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仪投资”)。
本次股权划转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2023年末/2023年度,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仪征经开 1,460,632.10 32.40
总资产 产业运营 421,361.77 9.35
新材料投资集团合并 4,508,376.24 100.00
仪征经开 510,270.67 32.76
净资产 产业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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